网友问题:7 Z% U" M6 d' l$ i, s& I
4 }& h# l9 ~9 _& F! d* m# _: T' {
请问老师,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?" E* Q$ b& L, r1 @' a0 U$ D5 H
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,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,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——抄送: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?
3 c; l' `; R& G5 Y再请教: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,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?如果可以,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,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——抄送: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?; k7 C/ N: v Q: _8 t- b% B0 T
( k n6 E7 O5 ~3 j. [% }4 B! z
老秘观点:
3 M5 @0 M6 ^$ ?! U
( @, a6 W! ?) U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(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),不可以党政不分(党政机关混杂主送),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(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)。按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规定,抄送机关指的是“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”。据此,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,就可以抄送。
- a, j4 r& k# U" b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,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,属于党内正常行文,当然可以。
2 w& H, f' l! I1 t, x |